停修課程於109年3月16日開始申請!

停修課程申請路線:

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成績課表課程停修申請列印申請表授課教師及系主任簽核送至教務處審核(進修部同學送至進修教育組)

申請規定:

1.每學期以一科為限 2.已達扣考規定之科目,不得申請停修 3.停修後總學分不得低於應修的最低學分(日間、產專一二三年級→12學分/日間四年級及進修一至四年級→9學分) 4.申請時間為109年3月16日109年6月5日

操作流程可至教務處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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